

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杨娟 李成)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通过“无实物”交付的方式,仅用16天便执结一起涉及白银返还的加工合同纠纷案,在高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减轻当事人异地履行负担,彰显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与温度。
该案源于一起银饰加工合同纠纷。黄某武从事银饰销售,臧某某、黄某文则承接加工业务。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黄某武依约支付了白银原料款及加工费,但臧某某、黄某文未能按时交付加工成品。经法院判决,二人需共同向黄某武返还白银10750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1119.38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黄某武于2025年11月26日向华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双方当事人分处广东、山东、福建三地,若强制进行实物返还,将面临运输成本高、保管风险大、交割程序繁琐等问题。为减轻双方负担、提升执行实效,执行员积极引导当事人转变履行思路,提出将白银按市场价格折算为货币支付的“无实物”交付方案。
该方案虽获双方初步认同,但因白银价格波动,双方在折算单价上产生分歧。经执行员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双方参照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行情,一致同意按每克12元的标准进行折算。10750克白银折合人民币129000元,加上案件费用,执行总额确定为130119.38元。
2025年12月8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三日内将全部款项汇至申请人指定账户。12月11日,130119.38元全部履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一审:李周颖
二审:陈 宏
三审:吴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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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娟 李成
编辑:李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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