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杨娟)8月26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被告人家中,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被告人程某某因醉酒驾驶致残,行动不便,无法出庭。法院主动上门开庭,查明犯罪事实后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现场普法,通过详细计算醉酒驾驶的“法律账”“经济账”,警示群众安全驾驶。
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推进“党建+司法服务”机制,通过上门审判、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司法保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审:张雅文
二审:徐心怡
三审:竺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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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杨娟
编辑:张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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