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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华容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来源:华容手机台 作者:李婉瑶 编辑:张雅文 2025-07-29 09: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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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李婉瑶)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当事人顾某某与陈某某婚后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顾某某还请求县人民法院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申请要求陈某某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县人民法院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督促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平等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项举措,不仅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助于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法官说法: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日常生活中对对方收入、财产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有效地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财产分割难题,同时也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总结实践经验,不断优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一审:张雅文

二审:徐心怡

三审:竺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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