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融媒体中心讯(通讯员 严玉芳)微信转错款,对方收了,该不该还?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鲇鱼须法庭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周某曾在鲁某处购买红酒,二人因此添加了微信好友。某日,周某准备向其朋友微信转账时,鲁某向周某同时发送微信消息,周某误触该微信消息,并以为鲁某账号为其朋友账号,对鲁某转款3150元,随即发现误将款项转给鲁某,便发送消息要求鲁某退回转款。鲁某看到消息时,认为周某语气过于强硬,二人发生争执,鲁某怒而领取了该笔转款,并表示周某可以提起诉讼。
周某对此十分不满,认为鲁某本来可以直接退回转账,却非要领取,分明就是故意。因在微信上与鲁某沟通无果,周某又与鲁某母亲沟通,双方发生争执,沟通未果。后周某向警察寻求救济,民警告知周某可以通过诉讼要求鲁某还款,周某故提起诉讼。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劝解,周某与鲁某握手言和,周某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向鲁某及其家人道歉,鲁某也表示自己领取借款的确是一时冲动,将款项转回给周某。
承办法官亦提醒周某与鲁某,微信已是日常使用的工具,相应的微信支付、转账功能也被绝大多数人接受和使用,将款项转错人的事件亦时常发生;转账人在转账时要注意核对收款人是否正确,避免后续纠纷出现;即使转错人,态度友善,真诚沟通,对方肯定愿意退回款项,恶语相向必定引发他人反感。收款人在发现误收错误转账后,也应积极退还,不要秉持人家犯错在先,自己只是被动接受的观念,达到一定数额的拒绝退赔,甚至可能会导致自己身陷囹圄。
一审:何英婷
二审:王丽梅
三审: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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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作者:严玉芳
编辑:何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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