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被告知人:袁道桂、刘长春、张友山、潘冬波、唐德华、黎中权、蔡红波、余满昌、蒋仕汉、万德兵、孔祥伍、董德斌、刘兵二、顾玉丹、皮磊、乐海林、付为忠、罗时发、何平、邓二九、袁昌林、胡守、黎文勇、余宏志、范连山、白四二、胡七兵、郑先全、蔡庆伯、刘建华、孙开元、石烈文、刘绍刚、程云飞、刘磊、李建波、周冬伏、程斯君、曹亚林、郝博、严文祥、庞新发、吕峰、刘立忠、蔡新兵、陶云同、李新军、付云乐、涂景香、程斯义、杨政然、汪秋林、肖湘林、秦习华、凤来义、罗元灿、张国球、刘贤忠、危先平、夏训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告知如下:
你们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依据见附表),被我大队查获并逾期未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酒精呼吸测试结果单、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者直接向我大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办公电话:0730-4251289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9月1日
来源:华容手机台
编辑:杨雅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