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第一批)
截至2023年4月7日,有两轮摩托车469辆,三轮摩托车54辆,小型汽车18台,四轮电动汽车14辆,面包车2辆,小型货车1辆,共计558辆机动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7日
一审:张雅文
二审:王丽梅
三审: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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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容手机台
编辑: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