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记录会“翻篇”吗
不会
近日 湖南交警查获多起违法行为
以下曝光两起典型案例
交警提醒
再次酒驾 代价更大
以为交警下午不查酒驾
再次酒驾被查

9月6日15时12分许,永州冷水滩交警在春江路执勤时查获一起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小车驾驶人郑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郑某某称,当天中午喝了酒,休息了一段时间后,以为下午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门,不料被查。
经查,郑某某曾于2020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其开展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2次酒驾被查
行拘+罚款+吊销驾驶证

9月25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六支队(郴州片区)永兴大队在永兴收费站查获一起酒驾。小车驾驶人胡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
经查,胡某2020年10月曾因酒驾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胡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酒驾记录不会“清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记录会长期留存于公安交管系统,不会因为时间久、换证、换车而自动消除。
酒精会让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视野变窄,遇突发情况往往来不及正确处置。酒驾威胁的不只是自己的安全,也包括同车人、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别等出了事才说“就喝了一点”。

再次酒驾代价更大。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骑摩托车同样属于酒驾,别以为“两个轮子不算车”。隔夜酒、短距离、乡间路,都不是酒驾的借口。
酒驾记录不会“翻篇”
安全也没有“下不为例”
请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张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