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网络化、隐蔽化等新的趋势,给禁毒工作带了新的挑战。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司法机关大力加强禁毒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毒、反毒、拒毒意识,净化社会环境。自去年以来,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容留他人吸毒罪80件83人,数量占毒品犯罪的71%。
2018年被提起公诉的张某自己不吸毒,却容留4人在自己的车里吸食毒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样,去年被起诉的王某自己不吸毒,却为吸毒人员朱某等3人在华容某宾馆开房供之吸毒,被依法判处有期刑六个月;今年侦办的刘某自己不吸毒,却因讲朋友义气,容留吸毒人员在自己的饭馆吸毒,还为吸毒人员提供矿泉水瓶等吸毒工具而锒铛入狱。
检察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处罚。一次容留三人以上的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年内三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这里的容留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是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即使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检察官提醒大家不要盲目讲兄弟义气,心存侥幸,触碰红线,应坚决抵制吸毒行为,远离毒品。
供稿单位:华容县人民检察院
作 者:高远
来源:今日华容
编辑:单铃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