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今年33岁,本应是家庭顶梁柱,但因为盗窃已经两次进入监狱服刑,又即将第三次进入监狱服刑。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7年6月14日凌晨,刘某经过华容县城某酒店附近,见有一辆紫色“豪爵”牌两轮踏板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于是趁四周无人将车偷走后低价销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某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30多岁的刘某正年富力强,从监狱出来后却不思悔改,终日游手好闲,只想不劳而获,而不是靠自己的勤劳去创造幸福生活,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因为贪念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来源:今日华容手机台
作者:周成
编辑:卜布